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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原:家庭病床让家有“医靠”

本报讯  近日,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式印发《家庭病床服务管理办法》(下称《办法》),以更好满足因病卧床、身体衰弱、行动不便、失能患者的基本医疗需求。这一办法是在前期试点推行基础上实行的。

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和慢性疾病患者增多,行动不便、失能等特殊人群的医疗需求日益凸显。家庭病床服务是医疗机构在患者居住场所建立病床,为适宜居家诊疗、康复、护理患者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。这一服务模式让患者在熟悉的家庭环境中就能接受专业医疗服务,避免就医奔波劳累,有利于疾病康复,大大提升了就医体验和生活质量,也可腾出医院病床给更急需的患者,优化了医疗资源利用效率。

太原市早在2021年便印发《家庭病床服务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目前,全市有19家医疗机构开通家庭病床医保报销,有效减轻了群众医疗费用负担。此次修订完善《办法》,进一步细化了家庭病床服务办理流程,将病种范围扩充至11种,并增加医保支付待遇,明确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,医保统筹基金按项目支付,不断促进健康护理服务走进家庭。

家庭病床是居家医疗服务的重要形式,也是对传统医疗服务模式的有益补充。做好家庭病床服务,还须不断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,持续拓展医疗服务内容;进一步细化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指标,强化服务质量监管,并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,积极开展远程医疗服务。同时,卫生健康、医保、民政等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,共同解决政策衔接、资金保障等问题,以确保家庭病床服务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,让人民群众享有优质高效方便可负担的健康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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